江蘇造價工程信息網陜西省大型公建等4類建筑工程項目嚴格執行綠建標準
江蘇造價工程信息網為貫徹實施《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機制,促進陜西省綠色建筑持續健康發展,陜西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4類建筑工程項目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記者了解到,自2017年3月1日起,各市縣要按照《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的規定,將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以及城市新區、綠色生態城區的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納入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完善和細化規劃、施工等許可管理。土地規劃條件要明確采用的綠色建筑技術、等級水平等要求;財政資金項目要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投資預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要按照綠色建筑標準的要求進行審查。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逐步推行網上申報、評審。取得設計文件綠色建筑專項審查合格意見的工程項目,可認定為一星級綠色建筑;自愿申報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應提供設計文件綠色建筑專項審查合格意見。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取得綠色建筑施工圖專項審查合格意見的商品房屋項目,應將綠色建筑星級、主要技術措施與指標等信息在施工現場進行公示。
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竣工驗收不合格或者部分完成竣工驗收的,市縣財政、建筑節能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受理項目申報各級綠色建筑財政獎勵補助資金的申請。已享受單項技術試點示范補助資金(不包括裝配式建筑技術、BIM技術、中深層地熱能技術、建筑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技術)的項目,不得再申報綠色建筑獎勵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