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進入考場,必須將手機(或任何可對外聯系的電子產品)關閉并放在講臺上,在考試過程中如有發現考生攜帶手機,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除開卷考試的科目外,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字紙、筆記本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鋼筆等。
二、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身份證、準考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對。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三、遲到三十分鐘不得入場,開場三十分鐘后才準交卷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四、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考場。
五、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題分發錯誤、缺損、錯裝或字跡不清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六、考生答題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七、除在試卷規定地方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標記。
七、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吸煙,關閉所有通訊工具。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翻放,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走。
九、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夾帶資料,不準互換試卷等。對于違反考場紀律者,取消其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