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審計是工程建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工程結算審計是對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終了時,與建設單位所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以下是對工程結算審計的詳細解析:
一、概念及意義
工程結算審計是對工程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是促進企業加強審計監督、真實反映工程造價、保證資金合理使用和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建設投資的重要手段。它運用科學、技術原理和經濟法律手段,解決工程建設活動中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問題,旨在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審計內容
工程結算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中間結算檢查:主要檢查工程形象進度的工程量、施工產值和預算成本是否正確、真實,本期應結工程價款凈值是否與本期實際完成的施工產值或結算價值相符。
竣工結算審查:應審查竣工質量驗收、竣工決算的合規性,未完部分尾工預提費用的合理性,以及雙方經濟往來是否清楚,有無違反結算紀律行為。
三、審計流程
工程結算審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單位送達的“工程項目審計委托書”,并簽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審計合同書。
資料交接:與咨詢單位交接資料,并填寫相關交接單。在此之前,應要求施工單位簽署相關結算送審須知和承諾書。
熟悉資料:咨詢單位熟悉資料后,提交“建設工程咨詢實施方案”。
召開會議:審計處組織召開有管理單位、施工單位和咨詢單位參加的工程結算審計審前工作會議,形成會議紀要。
核對意見:咨詢單位向審計處通報初步審核意見,并與施工單位見面核對初步審核意見。雙方對帳人員需填寫相關簽到表,并對已核對認可的量價進行簽字確認。
出具報告:咨詢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及經濟指標初稿,下達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若無異議則視為默認。若施工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則審計處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復審確認。
提交報告:咨詢單位提交審計報告,并歸還送審資料。
結算工作:審計處填寫“工程項目結算單”,轉至管理單位填寫相應欄目,移交至財務處進行工程尾款的結算工作。
審計費結清:根據結算承諾書的約定和咨詢合同的相關條款,確定審計費的支付單位,進行審計費的結算。
資料存檔:按照檔案管理辦法,將相關的資料整理、裝訂成冊,歸入檔案館存放。
四、注意事項
在進行工程結算審計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資料齊全:確保施工合同、各原始預算、設計圖紙及會審紀要等相關資料齊全。
重點看圖:在拿到工程施工圖后,要全面瀏覽圖紙,了解工程的基本概貌和材料及做法。
口徑一致:審核施工圖列出的工程細目是否與預算定額中相應的工程細目的口徑相一致。
計量單位一致:注意施工圖列出的工程細目的計量單位是否與預算定額中相應的工程細目的計量單位相一致。
定額子目套用:工程預算選用的定額子目應與該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特征相一致。
材料價格審核:加強材料價格動態管理,實施材料價格動態決算。
現場施工簽證:認真審核工程簽證的有關工作內容是否已包括在預算定額內,嚴格把關,杜絕不合規定的現場施工簽證。